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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2022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
2022-03-01 10:05  

学院各部门:

根据《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》(川外字〔2022〕01号)相关要求,请各部门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本年度课题项目立项原则

1.选题要遵循2022年的项目指南。“中心研究项目”申报立项以外国文学、应用语言学研究、翻译研究为主要方向,针对当前外国文学、应用语言学研究、翻译研究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,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2。

2.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“外语教育研究项目”,以新文科背景下外语课程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为主要研究方向,应从外语教学实际情况出发,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,提出创新性的教学理念、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法,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3。

3.中心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发布的“高等教育项目”,以外语教学改革和外语数字课程资源建设为主要研究方向。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4。

二、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

凡四川省内本科院校、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外语教学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,研究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,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.3-0.5万元;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.6-1万元;自筹项目没有经费。

三、以下情况不能申报

1.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,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;

2.在本中心项目已经立项并且尚未通过结题、未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负责人;

3.学术行为不端者,一经发现有不诚信行为,将取消项目,三年内不受理申报,并报教育厅科技处备案。

四、课题结题要求

重点项目一般要求在2年完成,一般项目一般要求1.5年完成。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,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“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”字样及项目编号;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,须在显著位置标明“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、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”及项目编号;凡获得高等教育出版社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,须在显著位置标明“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、高等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”及项目编号,否则不予结题。

1.重点项目

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①2篇以上文章在一级核心(南大核心、北大核心、CSSCI、CSSCI扩展、CSCD及JSTOR收录)刊物发表,且标注项目来源、项目编号和名称;②专著、译著出版;③ 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的项目或研究成果获得地厅级以上的奖项。④ 高教社和外教社要求的其他具体结题要求。

2.一般项目

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①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;②在核心(南大核心、北大核心、CSSCI、CSSCI扩展、CSCD及JSTOR收录)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,且标注项目来源、项目编号和名称;③在一般期刊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文章,且标注项目来源、项目编号和名称。

五、其他申报注意事项

1.请各部门于2022年3月3日前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,同时将申报书一式2份、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成都校区综合楼229办公室,电子版的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164224639@qq.com

2.项目不能同时申报(仅允许申报一类项目),并且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,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

3.请认真选择项目参与人员,项目最后获得的结题证书将以申报书上的项目参与成员为准,一旦立项后,原则上不能予以改动。

4.凡在申请、推荐时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并查实,将予以通报批评,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。

逾期未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
联系人:王老师、曹老师

联系电话:13683445213、15281063892


附件:1.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

    2.2022中心项目指南和申报书

    3.2022外教社项目指南和申报书

    4.2022高教社项目指南和申报书

    5.2022年项目申报汇总表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高等教育研究发展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3月1日


附件【附件1: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 2022 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.pdf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2022中心项目指南和申报书.zip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2022外教社项目指南和申报书.zip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4:2022高教社项目指南和申报书.zip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5:2022年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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